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本次后评价)
建设地点: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区南片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3,5-二氨基苯甲酸500吨、3,5-二硝基苯甲酸1000吨、对(β-硫酸乙酯砜基)-苯胺9000吨、4-(β)羟乙基砜硫酸酯-苯胺-2-磺酸2000吨、对(β-硫酸乙酯砜基)-邻氨基苯甲醚1000吨、4-(β)羟乙基砜硫酸酯-2-甲氧基-5-甲基苯胺1000吨、4-(β)羟乙基砜硫酸酯-2,5-二甲氧基苯胺500吨、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单钠盐3000吨、2-甲氧基-5-甲基苯胺1000吨、1,3-二羟基苯25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总
联系电话:1857136329
电子邮箱:2369217740@163.com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后评价单位: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保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与建设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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