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24500吨/年精细化工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24500吨/年精细化工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之规定,现将《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24500吨/年精细化工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属于规划工业用地。
本项目为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24500吨/年精细化工中间体技改项目。项目投产后将完成1000吨/年3,5-二氨基苯甲酸、1000吨/年3,5-二硝基苯甲酸、9000吨/年对(β-硫酸乙酯砜基)-苯胺、2000吨/年4-(β)羟乙基砜硫酸酯-苯胺-2-磺酸、1000吨/年对(β-硫酸乙酯砜基)-邻氨基苯甲醚、1000吨/年4-(β)羟乙基砜硫酸酯-2-甲氧基-5-甲基苯胺、500吨/年4-(β)羟乙基砜硫酸酯-2,5-二甲氧基苯胺、8000吨/年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单钠盐及1000吨/年2-甲氧基-5-甲基苯胺的生产目标。本项目供电依托现有厂区内已建的10KV变电所。本项目生产用水由自建的三口水井提供。项目生活区建有一口水井来满足生活用水需求,井深120m,供水流量为50m3/h。园区水厂黄河水管道已经铺设至厂区东侧院墙,2017年可实现供水,项目用水是有保证的。供热依托厂区现有供热系统。
本项目总投资13683.5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253.01万元,铺地流动资金为3430.5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建设期建材的运输,可能会造成沿途道路旁噪声、扬尘污染。场地的平整的扬尘、噪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运行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
拟建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染料尘、HCl气体、氮氧化物三种,其中以染料尘排放为主。其中喷塔废气(水蒸气和染料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的方式进行处理,去除效率可达99.9%以上。后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染料添加物扩散剂,产生于各生产车间的打浆锅,可采用移动式的袋式除尘器对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散发在车间内,再用引风机将车间内的空气引至车间外的喷淋除尘器,经过喷淋后外排大气,染料尘外排量可减少至0.2%。合成车间废气主要成分为氮氧化物,以及原材料中挥发出的少量HCl气体。废气由风机引出后经碱液喷淋系统喷淋后排入大气。经处理后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浓度和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⑵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压滤机冲洗水、合成车间除尘喷淋水、合成车间冲洗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利元公司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各生产车间。
⑶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后固体废弃物中生活垃圾由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负责统一定期清运;染料尘重新回收利用。
拟建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厂内综合利用,以及与外单位的合作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
⑷噪声防治措施
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等合理布局治理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和厂界的围墙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采用了清洁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并且采用了先进、经济、可靠的废气、废水和废渣治理和处置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到最低限度。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本评价认为本工程项目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如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并可函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补充信息,查阅和索取期限为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总
联系电话:18163130333
评价单位: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
联系人:刘二东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
(1)规划选址选择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8)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为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内蒙古利元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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