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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性质:新建(本次后评价)
建设地点: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区南片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生产硫化碱、邻(对)氨基苯甲醚、3-氨基-4-甲氧基乙酰苯胺等产品,对其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8672116976
电子邮箱:dzhp008@sina.com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后评价单位:内蒙古前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保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与建设单位联系。/Public/userfiles/files/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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